|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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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 3.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每家中标供应商支付金额为8700元/中标人数,该费用在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 该部分内容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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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 当有效投标供应商大于8家(含)时,推荐排序在前的4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供应商在6-7家时,推荐排序在前的3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小于6家时,本项目重新招标。
| 当有效投标供应商大于8家(含)时,推荐排序在前的4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供应商在6-7家时,推荐排序在前的3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供应商在4-5家时,推荐排序在前的2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为3家时,推荐排序在前的1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供应商小于3家时,本项目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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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 发售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2日
| 发售时间:2023年5月5日至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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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招标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1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4月18日9:00时前递交至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2.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3年4月18日9:00时前递交至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 1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5月22日14:00时前递交至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2.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3年5月22日14:00时前递交至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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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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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中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时间
|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3年4月6日11:00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需要进行答复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在2023年4月6日14:00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回函确认。
|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3年5月12日11:00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需要进行答复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在2023年5月12日16:00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回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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