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永安市教育局教育管理云服务系统租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Y2023-YA009
项目名称:永安市教育局教育管理云服务系统租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06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6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最高限价(元)
| 服务时间
| 投标保证金(元)
|
| 包一
| 教育管理云服务系统
| 1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 310640
| 中标次月起计算满36个月
| 3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次月起计算满3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序号
| 明细
|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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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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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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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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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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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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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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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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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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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详见附件)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6日 至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方式:现金或转账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安市教育局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256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18950919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燕南街道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联系方式:小陈、0598-3833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83833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