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霞浦县互花米草除治项目生态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岸阳光7号楼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CG-XP【2023013】
项目名称:霞浦县互花米草除治项目生态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 1
| 1-1
| 霞浦县互花米草除治项目生态提升项目
| 1(项)
| 389000
| 否
| 389000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指定时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特定资格: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属于建筑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6日 至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岸阳光7号楼501室
方式: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凭证底单和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1927368884@)至我公司。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岸阳光7号楼5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岸阳光7号楼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 招标文件编号:ZMCG-XP【2023013】
|
| 项目名称:霞浦县互花米草除治项目生态提升项目
|
| 报名公司名称:
|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
| 手机: 电话: 传真:
|
附1:账户信息
|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霞浦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
|
银行账号:406581931969
|
| 特别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需公对公汇款,在投标截止前汇达以上账户。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林业局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太康路137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350955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岸阳光7号楼501室
联系方式:小付:0593-2128886/0593-2126699/13599819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35095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