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罗家大塘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罗家大塘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天财采计【2023】000018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PJ-ZZ-3606
4、采购项目预算:2041383.55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2041383.55
| 金属污染风险管控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2041383.55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应同时提交《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 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3、开标时间:2023年5月19日 9:00
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刘瑞
2、电话:18107338003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人民政府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
(3)联系人:罗佳瑜
(4)邮 编:/
(5)电 话:175799958053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
(3)联系人:刘瑞、肖佳璐
(4)邮 编:412007
(5)电 话:0731-28522277
(6)电子邮箱:376450945@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