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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8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XJKY-JZXCS-0506
项目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1450
最高限价(元):801450
标项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数量:411
预算金额(元):80145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对全县食品安全进行411批次监督抽检(详见磋商文件及服务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抽检任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 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相关内容,附表内容必须完全涵盖所投项目的所有待检食品类别及检验项目; (3)具有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条件,具有与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任务相匹配的实验室环境设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未被“信用中国”( (6)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8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同时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 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沙雅县北京西路联合办公楼4号楼
联系方式:18399057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阿克苏地区工会职工集资楼1单元1301室
联系方式:13579372077、18599277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骆佳琪
电 话:13579372077、1859927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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