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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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宝丰县民政局宝丰县“一元民生”政府救助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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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宝财磋商-2023-2 |
| 2、项目名称:宝丰县民政局宝丰县“一元民生”政府救助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招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710,000.00元 |
最高限价:17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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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宝财磋商-2023-2-1 | 宝丰县“一元民生”政府救助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招标采购项目 | 1710000 | 1710000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内容:凡宝丰县户籍人员在县内、县外(港、澳、台除外) 、非户籍人员在宝丰境内因见义勇为、未成年人溺水、精神病人伤人、自然灾害、拥挤踩踏、恶性案件伤人及其他意外事故(房屋倒塌、火灾、爆炸、食物药品突发中毒事件)找不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费用进行救助; (2)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4)服务期:3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3.3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4其他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5月08日 至 2023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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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式:电脑端访问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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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5月18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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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2.响应人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3.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响应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响应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4.逾期上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监督单位:宝丰县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电话:0375-6515597 6.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7.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9.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10.本项目实施合同在线签订,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利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合同在线签订模块”,将电子合同推送至对方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无异议通过后,进行在线签章,完成合同签订并公示。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宝丰县民政局 |
| 地址:宝丰县人民西路99号 |
| 联系人:苗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706551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619951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6199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