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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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郑州航空实验区张庄办事处公务灶就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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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3-8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郑州航空实验区张庄办事处公务灶就餐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982,800.00元 |
最高限价:98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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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郑港财采磋商-2023-80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郑州航空试验区张庄办事处公务灶就餐服务项目 | 982800 | 982800 | 是
| 98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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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委托经营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服务团队主要负责为本办事处约200名职工提供早、中、晚、值班餐服务及公务工作餐饮服务。 5.2标包划分:1个标包 5.3服务期限:1年,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5.4质量要求:满足服务要求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无食品安全的不良记录; 3.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税收、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3.3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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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5月08日 至 2023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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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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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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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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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 |
| 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人民路1号 |
| 联系人:张鹏飞 |
| 联系方式:1590365077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西三环电厂南路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D座2层 |
| 联系人:王梦辉 |
| 联系方式:1503807915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梦辉 |
| 联系方式:15038079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