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宝坻区2023年应急度汛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JHZX-2023007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宝坻区2023年应急度汛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原筑底商74-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X-20230071
项目名称:宝坻区2023年应急度汛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5.14万元
最高限价:355.14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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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包 | 是
| 375.14 | 355.14 | 其他建筑工程 | 主要内容为对宝坻新城城区排水管网、城区排水泵站、扬水站、一二级河道闸涵等土建、金结和机电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质保期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
(二)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四)根据《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七)“政采贷”政策宣传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3、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以及项目经理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5、供应商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以及任命书;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7、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6日到 2023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原筑底商74-7
方式:1、网络方式:(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司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JHZX-20230071文件费。(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宝坻东城路支行;账号:02091401040006165。(3)汇款后,请将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汇款单截图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jjhzxyxgs@;邮件主题为:JHZX-20230071+报名单位,然后联系项目联系人张工022-29237789获取项目报名表。【注:1、文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为有效。2、我司在文件费到账后将以纸质版文件出售并发送电子版免费文件。3、请在邮件中提供邮寄方式,我司在文件费到账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文件寄出(邮费到付)。纸质文件的到达时间以快递时间为准,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因为快递时效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2、现场方式:携带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至代理机构获取。纸质版文件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之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原筑底商74-7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原筑底商74-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5.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路2号
联系方式:任志娟022-29222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原筑底商74-7
联系方式:022-29237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2-29237789
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