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鑫荣花苑一期B2栋第一单元2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ZZ)-2023009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响应保证金
| 备注
|
| 1
| 医疗设备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批
| 244000
| 0
| /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响应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响应人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该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文件);
2.1.2.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1.2.2.1响应人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2.1.2.2.2响应人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保或税务或银行等部门出具(或系统上)的缴纳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二十三条、三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三条的规定,职工缴交社会保障资金应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若投标人单位所属地区已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1.4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响应代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谈判小组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2.2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2.3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监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类证书或经营备案证明;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监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类证书;2: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所投产品经药监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所投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有附件也应提供)。3: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工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参加谈判: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声明其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6日 至2023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鑫荣花苑一期B2栋第一单元2401。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1.现场获取:到采购公告列明的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按采购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2.邮件获取: ①.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 (下载网址: ②.按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帐户见本章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表》) ,并将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采购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fjszdzb_zz@(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与我司采购文件购买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帐,相关文件是否收悉; ④.我司按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 未通过上述途径获取采购文件的,不予书面通知采购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有)及不受理响应。 采购文件售价: 纸质采购文件或电子采购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纸质采购文件与电子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鑫荣花苑一期B2栋第一单元24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鑫荣花苑一期B2栋第一单元2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邮编:
| 350004
|
| 地址:
| 总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假日广场(即阳光城时代广场)1709室
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鑫荣花苑一期B2栋第一单元2401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林巧玲(项目负责人)0596-2939100
陈小姐(标书售卖)0596-2939100
郭小姐(退投标保证金)0591-87805820
|
| 电子信箱:
| fjszdzb_zz@
| 传真:
| 0591-88231283
0596-2939600
|
| 投标保证金
缴交帐户
| 开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
| 账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
|
| 采购文件购买费及中标服务费缴交帐户
| 开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
| 账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龙海区海澄卫生院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九二一南路69号
联系方式:赖女士0596-6750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鑫荣花苑一期B2栋第一单元2401
联系方式:林巧玲0596-2939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巧玲
电 话: 0596-293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