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首届金华山花卉节暨第六届枇杷节活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首届金华山花卉节暨第六届枇杷节活动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9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关于首届金华山花卉节暨第六届枇杷节活动项目,本活动需体现有规模、有创意、有乐趣、有效益、具有罗店本土特色、形式由展销活动相组合,线上线下相结合、内容丰富、展示“中国花卉之乡”的底蕴和特色的活动。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的供应商为金华日报报业传媒中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9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金华市新闻传媒中心是金华市唯一的市级新型主流媒体,拥有《金华日报》《金华晚报》《浙中新报》三张报纸,金华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教育科技频道、公共频道三个电视频道,金华人民广播电台综合广播、交通音乐广播、对农广播三个广播频率以及金华新闻网、金彩云客户端,在、、抖音等商业平台建设运营新媒体账号矩阵,全媒体用户规模超过1000万。
2.《金华日报》是金华市委机关报和中国十大地市党报,也是浙江中西部规模最大的党报。充分发挥党媒喉舌作用,做大做强主流舆论,注重策划创新,特色鲜明,在中国新闻奖、浙江新闻奖评比中不断摘金夺银,被中国报协授予“中国报业重大主题宣传研究基地”。
3.金华日报报业传媒中心是金华市新闻传媒中心直属专业执行机构,全权负责经营金报集团所属《金华日报》、《金华晚报》、金华新闻客户端、金彩云客户端、金华电视台电视频道、金华人民广播电台等所有媒体平台的宣传广告业务。
4.本项目可充分发挥金华市新闻传媒中心在宣传、深度策划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整合融媒体的视频拍摄、制作技术,通过在《金华日报》、金彩云客户端、金华电视台及时刊发以及拍摄制作短视频等,高质量做好系列主题宣传。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7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日报报业传媒中心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日报报业传媒中心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276号5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5月06日
至
2023年05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国庆
联系电话:13957960529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镇府街3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9-82487292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