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广西南宁立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融安至安太段)PPP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根据项目情况进行编纂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融安至安太段)PPP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本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林地面积暂定为150公顷 | 1.编制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并达到国家林业局、自治区林业局等主管部门要求的内容和深度; 2.违约责任 (1)不得单方面中止协议的履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人的项目委托。 (2)不得将委托人委托的编制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3)应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开展编制工作,投入足够的、合格的人员保证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目标的实现,如中标人被委托人投诉且经核实确实存在过错的,委托人将给予相应处罚。 (4)中标人在与委托人签订委托编制合同时应明确该项目机构的人员,项目机构人员可在投标时承诺的人员基础上作局部调整,但调整应征得委托人的同意。人员专业及数量应配备齐全,满足项目要求。 | 20日历日。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10个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并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批准。 2、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符合自治区、柳州市公路建设、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切实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