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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采购项目询价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家具采购项目询价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5-08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H-XJ-2023-003



项目名称: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询价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最高单价限价(元)

询价保证金(元)

1

1-1

班台

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米

1300

2500

1-2

文件柜

1米

1000

1-3

班椅

1张

900

1-4

沙发1

1张

3000

1-5

沙发2

1张

1500

1-6

长茶几

1张

1000

1-7

方茶几

1张

800

1-8

办公桌

1米

1100

1-9

办公椅

1张

600

1-10

铁皮柜

1组

1000

1-11

会议桌

1平方米

1200

1-12

主席台

1米

1200

1-13

条形桌

1米

1000

1-14

会议椅1

1张

400

1-15

会议椅2

1张

400

1-16

培训椅

1张

400

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货物的制造、货物的附件、零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验收、检验、税金、培训等一切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本项目为多品目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标的名称”须按“询价货物一览表”中的货物逐条填列,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供货时间为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说明。(若有) (4) 供应商可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注: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注: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资格承诺函(若有):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如若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格式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询价通知书(纸质文本和电子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78号        



联系方式:郑国华:13328260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联系方式:林炳/程佳丽/周宏泰:0591-87385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炳/程佳丽/周宏泰



电 话:  0591-87385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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