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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融资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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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融资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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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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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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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按照企业自行确定的的采购方式对 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融资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借助大庆高新区政府采购平台发布公告,欢迎供货商前来参加。一、项目主要内容(一)项目名称: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融资项目(二)项目编号:GXJT2023051701(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四)资金企业自筹(五)项目预算: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六)投标限价::在证券公司利率6%以下、银行机构利率4.5%以下的基础上,融资额度不低于3600万元(含)(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八)采购内容:为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服务以及对应的融资方案,融资授信额度3600万元(含)以上。融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经营周转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需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二)信誉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若供应商属于其他组织则需查询供应商主要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5)投标文件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格式模板中标注的签章域加盖投标人的电子章。(6)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5月17日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大庆高新招投标中心网”( 》。3、招标文件900.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使用CA证书登录“大庆高新招投标中心网”在“填写投标信息”操作完成后,在“交易文件下载”处选择对应项目在线支付下载。四、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8时30分,递交方式为使用CA证书登录“大庆高新招投标中心网”( 在“上传响应文件”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详见“大庆高新招投标中心网”( 》。五、开标1、开标时间。2023年5月24日8时30分。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六、其他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将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大庆市)(
代理机构: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459-813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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