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变性燃料乙醇公路运输项目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变性燃料乙醇公路运输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3-FW-00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变性燃料乙醇公路运输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变性燃料乙醇公路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向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运输服务质量,降低运输成本,缩短运输周期,引进竞争机制,现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变性燃料乙醇公路运输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2服务内容:变性燃料乙醇公路运输及现场卸车服务(承运单位需安排专职人员在金港驻地协调接卸事宜)
2.3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号 | 具体内容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变性燃料乙醇吉林市至大连金港地区 | 200元/吨(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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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性燃料乙醇吉林市至大连金港地区公路运输,预估运量为3.6万吨(预估每月3000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选取一家服务商。最高限价200元/吨(全程包干价,并承担全程运输责任。)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2.5合同估算额:720万元
2.6报价方式:投标人需对所投标段进行单价报价,单位元/吨(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其他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危险货物3类运输资质。
3.1.3须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提供资质的扫描件。
3.1.4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公路运输应急预案。
3.1.5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无论资质资料还是评分资料经核实造假将按否决投标处理,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1.6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如果模糊无法辨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2财务要求
3.2.1需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利润表扫描件(须有事务所盖章)。
3.2.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业绩要求
承担过危险品3类的公路运输业绩,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年不少于一份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要求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清晰扫描件无遮挡可查验)。
3.4车辆要求
3.4.1自有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自有危险货物运输槽车可匹配车辆总数不得低于10台(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车辆明细表和车辆的营运证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考虑换证时间差,最多允许证件有效期延期1个月)。
车辆明细表
3.4.2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当月无法完成运输计划的,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如中标人拒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视同单方面解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自违约之日起年度内不允许参与吉林石化公司运输业务;3年内不准参与吉林石化公司投标;情节严重的,列入吉林石化公司“黑名单”,3年内取消其参与吉林石化公司运输业务的投标资格。
3.4.3须投保社会公众责任险(又称超赔险或重大事故再保险),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提供保险单扫描件)。说明:参保该险种,保险公司会赔付损失超过已参保道路承运人责任险赔付额度的部分。或者须投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与参保社会公共责任险赔偿方式相同),且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说明:需提供保险单扫描件及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凭证。(注:由于不同保险启动赔偿时可能存在冲突,导致赔偿额度不足的情况发生,因此所提供保险“每次赔偿限额”必须是单个保险项目的额度,不接受多个保险赔偿额度累计到达限额要求的情况。)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4.7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4.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5价格调整机制
运价调整公式:调整价格=中标价格×[1+(当期油价-基准油价)/基准油价×25%]注:25%为行业中大多认同的油料平均占成本比重。
调价方式:以2023年5月1日24时官方公布的吉林地区0号柴油零售价格(?元/升)为基准价,0号柴油零售价格上涨或下跌累计超过15%,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调价。
运价调整时间:从可调价之日起30日后开始执行调整后的新运价。为避免运价多次调整,在30天预调价时间内,油价会再次经过一、二次调整,再次调整后达不到前期的15%时,运价延期调整。
基准油价:每次计算运价调整时,基准油价是不变的。
3.6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按照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的承运商管理要求办理相关入网手续,缴纳30万履约风险保证金,履约期结束后无异议情况下无息全额返还。
3.7书面承诺
(1)参与中标运输任务的车辆,须安装智能视频监控并向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开放查看的权限。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果发生拒不开放权限、或者阻挠查看等智能视频监控行为,视同承运物流公司自动放弃中标标段业务,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利解除合同。
(2)中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承运商管理要求,遵守装卸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3)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原发运输量为准。
(4) 全程运输损耗率控制在1.5‰以内。每次结算付运费时,清算一次损耗,超损耗部分的数量按当期货物均价折算,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从当月结算的运费中扣除。
(5)投标人需遵守3.4.2“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无法完成中标运输量的”的要求。
(6) 中标人应遵守招标方案的要求和合同约定。
3.8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9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3年5月17日17:00:00至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3-5-29 13: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13:3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由招标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合肥路23号
联 系 人:王庆居
联系电话:0432-63501099
项目联系人: 王力卓
电 话: 0432-63983278
传 真: 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 jh_wanglz@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3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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