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输油处管道运维队生活保障点治安视频监控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输油处管道运维队生活保障点治安视频监控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A506-GC731
(重要: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输油处管道运维队生活保障点治安视频监控安装项目己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输油处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司生产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输油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第三输油处管辖区域。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第三输油处管道运维队10处保障点及银川老办公楼进行监控系统改造。新建系统主要分布在以下各生活保障点:红庄、砖井、杨井、大水坑、马坊、冯地坑、中山涧、石台子、刘坪、郝滩。目前银川老办公楼17套视频摄像头由于建设时间长、设备及线路老化,部分设备不清晰,工作人员无法第一时间看到现场实时状态,保卫人员也无法及时发现赶到现场巡视,不能有效保障办公楼里的安全及运行,需进行更换改造。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15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施工内容主要包括:(1)刘坪生活保障点:增加2台治安摄像头,录像存储时间达到90天;
(2)石台子生活保障点:增加7台治安摄像头,录像存储时间达到90天;
(3)大水坑生活保障点:增加11台治安摄像头,录像存储时间达到90天;
(4)马坊生活保障点:增加9台治安摄像头,录像存储时间达到90天;
(5)冯地坑生活保障点:增加13台治安摄像头,录像存储时间达到90天;
(6)杨井生活保障点:增加12台治安摄像头,录像存储时间达到90天;
(7)中山涧生活保障点:增加9台治安摄像头,录像存储时间达到90天;
(8)砖井生活保障点:增加5台治安摄像头,录像存储时间达到90天;
(9)郝滩生活保障点:增加11台治安摄像头,录像存储时间达到90天;
(10)银川老办公楼:增加17台治安摄像头,录像存储时间达到90天;
2.4.2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预计总投资金额40.5万元(不含税),共需一名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2021年度或最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且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href="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电子证书)(投标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提供的电子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且本人签名齐全。)
3.5.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主要页及2022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
3.6.2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8其他要求
3.8.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8.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8.3近三年承接同类项目所包含的相关服务、工程未发生工期滞后问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8.4近三年承接同类项目所包含的相关服务、工程未发生拖欠补偿费用及漏交规费问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8.5近三年承接同类项目所包含的相关服务、工程未拖欠工资,未引发纠纷;(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2日
①在线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margin-left: 5.55pt;">②自助购买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href="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方式: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3年06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及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输油处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
联 系 人:师旭皓 | 联 系 人:王兰、宋超 |
电 话:0951-6952830 | 电 话:0951--6693900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255454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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