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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上海振华2023年公务用车更新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3-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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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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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2023年公务用车更新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ZH)-ZB2023-04-0592.项目内容:2023年公务用车更新采购此次投标项目根据不同车辆品牌分标段进行投标。标段 1□;标段 2□;标段 3□;标段 4□;标段 5□;标段 6□。投标人可报名 1 个或多个标段 标段 车辆品牌 车辆型号 数量 1 别克GL8 2023款ES 653T尊享版 13 2 帕萨特 2023款1.4T商务版 4 3 江铃全顺 2023款新时代全顺Pro豪华版(15座) 2 4 江铃全顺 2023款全顺商旅版(9座) 1 5 江铃特顺 2023款新时代JX6651T-N6(17座) 1 6 宇通客车 ZK6120H76QY1 1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整改完成的;(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3)企业情况简介;(4)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3例;(6)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7)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厂家对质量、售后、服务、索赔进行兜底负责以及签订三方合同承诺函;(8)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9)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10)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11)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12)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3日下午16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315室 收件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招标中心)联 系 人: 曾祥琛报名邮箱:zengxiangchen@ ; 电话: 021-31196871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税 号91310000607206953D 帐 号: 1001190709016203966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五月,10.联系方式招标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315室联系人:曾祥琛电话: 021-31196871电子邮件:zengxiang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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