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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GC150900202300207001002 |
| 标段名称: | 乌兰察布市G510线K364+990-K379+990(化德县)段公路修复养护工程二标段 |
| 项目编号: | GC150900202300207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6-14 09:30:00 |
| 开标时间: | 2023-06-14 09:30:00 | | |
1、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G510线K364+990-K379+990(化德县)段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已内交发【2023】273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G510线K364+990-K379+990(化德县)项目位于化德县境内,本项目属其中一段,起点位于G510线K364+990处,终点止于G510线K379+990处,路线全长15公里。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0.5米,土路肩宽20.75米,路面双向横坡1.5%,双向两车道沥青路面。 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旧路路面结构形式为:面层:5cm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5:95)基层;底基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4:96)。现有的主要病害有:横缝、纵缝、坑槽、车撤等,影响行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因此对此公路进行修复养护,工程概况和设计标准详见图纸。
2.2计划工期:本项目施工标段计划工期为13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缺陷责任期1年。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施工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G510-YHSG-1
| K364+990-K371+400
| 6.41
| 路基、路面基层工程
|
G510-YHSG-2
| K371+400-K379+990
| 8.59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施工标段(所有标段):
(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资质证书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自有或依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投标人自有或依托试验检测机构均须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后建立工地试验室的承诺书。
注:自有是指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存在投资参股、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且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经工商注册的试验检测机构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的试验检测机构股东出资证明资料,未经工商注册的其他试验检测机构须提供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关系。依托是指投标人自身没有试验检测机构,而需依靠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为本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服务。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3.5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6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6月14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4.3投标人应随时登陆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在“查看答疑补疑”栏目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疑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注:已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市场主体注册过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未注册的企业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为准;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49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办理流程详见《关于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安全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的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14日上午: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1(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大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施工一标段:人民币 8万元;
施工二标段:人民币 8 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电话:0474-8981739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474-8981908
招标代理:内蒙古凯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B座1302
联系人:丁嘉莉
电话:15648147779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项目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所有标段
| 法人资格
|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副本)
|
资质等级
|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资质证书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其他
| 自有或依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投标人自有或依托试验检测机构均须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后建立工地试验室的承诺书。
注:自有是指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存在投资参股、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且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经工商注册的试验检测机构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的试验检测机构股东出资证明资料,未经工商注册的其他试验检测机构须提供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关系。依托是指投标人自身没有试验检测机构,而需依靠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为本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服务。
|
注: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在《投标文件》近年财务状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信誉要求
|
所有标段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5)在“信用中国”网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人员
| 最低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所有
标段
| 项目
经理
| 1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经理年龄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不得超过60周岁;
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 无在岗项
目(指目前
未在其他
项目上任
职,或虽在
其他项目
上任职但
本项目中
标后能够
从该项目
撤离)。
|
项目
总工
| 1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
(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①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在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注册资本金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早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澄清文件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实质性内容、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提交的投标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了绑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3)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14)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澄清文件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8)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9)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40分;
(2)主要人员:25分;
(3)技术能力:10分;
(4)业绩:10分;
(5)履约信誉:15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当多个投标人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得分相同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总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当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总分得分相同时,则依次按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因素(1)至(8)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2.2.2
(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分
| 对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3分,内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得3~5分。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6分
| 对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3.6分,内容全面的并且合理可行的得3.6~6分。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6分
| 对是否满足工期要求、工期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6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6~6分。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6分
| 对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6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6~6分。
|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6分
| 对安全生产是否满足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6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6~6分。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5分。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
预案
| 3分
| 对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8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对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8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
2.2.2
(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
| 13分
| 满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13分
|
项目总工
| 12分
| 满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12分
|
2.2.2
(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本次招标不考核此项内容,投标人均得满分10分。
|
业绩
| 10分
| 近5年已完
类似工程
业绩
| 10分
| 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
|
在满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业绩最低要求)基础上,项目经理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或养护工程施工每增加1项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
信誉
| 15分
| 履约信誉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满分15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2.6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3.1.1项补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还应查询以下网站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应查询的信息如下:
(1)“信用中国”、“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核实;
(2)“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对投标人股东信息进行核实;
若需要核实的信息在评标期间无法查询,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文件中所附截图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截图的真实性,若招标人在评标期间,签订合同前、合同实施期间的任一时期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 3.5.11 的规定处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3.9.3(如有)同一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评标价均为最低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按照“发包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优先中标标段,即采用所有可能的中标情形排列组合,相应标段拟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之和最小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