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WC-2023HN-013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05-11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详见标讯正文 |
| 更正日期 | 2023-05-18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单位名称 | 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308921996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 |
| 代理机构名称 | 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29670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盛贤景都4栋2403房 |
| 项目联系人 | 杨旭东 | 电话 | 0898-65329670 |
详细信息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C-2023HN-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附件里的表5“报价一览表”的备注第2条:
供应商报价不能低于预算金额95%(含),低于预算金额的90%(含),做出合理的说明和预算,且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成交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并且合同不再设定预付款项;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预算金额的80%(含)或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的, 则供应商应当在评标现场的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低价竞标的佐证依据,该等佐证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获得评审小组审核通过,若供应商不按时提供或提供的佐证文件未能通过评审小组评审,均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现更正为:备注第2条:
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预算金额的80%(含)或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的, 则供应商应当在评标现场的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低价竞标的佐证依据,该等佐证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获得评审小组审核通过,若供应商不按时提供或提供的佐证文件未能通过评审小组评审,均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p style="color: rgb(0, 0, 0); text-transform: none; text-indent: 0px; letter-spacing: normal;" sans="" serif",="" tahoma,="" verd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