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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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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丰镇闫家村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已由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白发改农经[2023]1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白河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双丰镇闫家村。
2.2 工程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1k㎡,综合治理面积61.72hm2,其中新修石坎水平梯田 12.22hm2,营造水保林 26.29hm2,坡耕地造经果林 23.20hm2;生态修复面积 1038.28hm2。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新修蓄水池2口,排水渠 1045m,堰塘 1 座;田间道路 1500m;新修护地堤 624m。
2.3 项目投资总额:600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双丰镇闫家村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标段编号: E61092935464aooiut59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双丰镇闫家村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公告仅供正式会员下载,未曾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下载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王越,手机:13681224795
3.1施工标项: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及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所有投标企业均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管理平台”或“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管理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财务状况、相关从业人员、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提供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所有投标企业不能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在各级诚信平台列为投标受限人。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施工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详细审查方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5月19日 09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3年5月19日 09时00分 起至2023年5月24日 9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1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300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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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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