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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赤城县采购/资审公告赤城县农业农村局赤城县2023年农产品品牌提升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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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赤城县采购/资审公告赤城县农业农村局赤城县2023年农产品品牌提升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3-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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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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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赤城县农业农村局赤城县2023年农产品品牌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请登录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3053260010098 项目名称:赤城县农业农村局赤城县2023年农产品品牌提升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 最高限价:1000000 采购需求:赤城县农业农村局赤城县2023年农产品品牌提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财务状况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3)供应商无欠税及社保正常依法缴纳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4)具有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9】41号)文件规定包括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 (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8)在“信用中国”系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5-24至2023-05-30,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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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6-13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拟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并自行接收招标文件,最晚应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
备注:1、本项目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到开标地点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投标,且不需在开标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料均不再要求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供应商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清晰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开评标期间各供应商须保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CA电脑在线,实时关注,按时解锁投标文件,唱标结束对报价签字确认,评标过程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如有)及磋商、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及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如有)及磋商、报价,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下载时或投标函中所留电话须保持畅通,以便对评标过程的问题及时解答,否则视为对评标结果默认。供应商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提前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赤城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赤城县赤城镇 联系方式:0313-6312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家口纳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盛华东大街3号奥林星城小区39号楼2单元11层1102室 联系方式:0313-6430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0313-643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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