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电动机再制造提质增效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电动机再制造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A612-FW595
(重要: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电动机再制造提质增效项目 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主要分布在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镇原县、环县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市彭阳县境内,本项目所属区域为方山、桐川、太白梁、彭阳、新集等5个作业区电动机再制造提质增效服务。
(1)机泵电动机再制造:依据工信部下发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二三四批)》,目前还有14台电动机属于国家强制淘汰电动机,装机功率1994KW,2023年计划再制造机泵电动机14台,主要对现有机泵电动机利用再制造技术,对电动机拆解前后的检测,按要求效率重新进行电磁设计,定子线圈、定子铁芯、转子铁芯再制造,更换轴承,浸漆,型式试验,通过再制造电动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2020)要求。
(2)抽油机电动机再制造:依据《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2020)标准,第十一采油厂抽油机配套的Y、Y1、Y2、Y3等系列电动机均不符合能效等级要求,需对不符合能效等级的抽油机电动机通过再制造技术进行替换,2023年计划再制造抽油机电动机145台(7.5KW75台、11KW40台、15KW30台),主要对现有抽油机电动机利用再制造技术,对电动机拆解前后的检测,按要求效率重新进行电磁设计,定子线圈、定子铁芯、转子铁芯再制造,更换轴承,浸漆,型式试验,通过再制造电动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2020)要求。本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95万元(不含税,含运输费、含安装费、含材料费、含HSE费等费用)。
本项目所需服务商数量为1家,有效期内价格不作调整,最终金额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量及对应固定单价计算结果为准。
2.2服务地点: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方山、桐川、太白梁、彭阳、新集等5个作业区生产区域,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镇原县、环县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市彭阳县境内。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2.4服务方式:返厂再制造,现场安装。
2.5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再制造产品目录》中推荐的电动机再制造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有电动机再制造或改造业绩(须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发票须附查验截图(查验网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5月27日至2023年6月2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margin-left: 5.55pt;">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style="margin-left: 5.55pt;">4.2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1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 |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油田陇东生产指挥中心6楼 |
联系人:汪耀华 | 联系人:李丰池 王殿凯 |
电话:0934-8391173 | 电话:0934-8380929 |
| 电子邮件:lifengchi_nw@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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