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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标线划设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PZ-F20230525SZ
项目名称: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标线划设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16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绿色发展等。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嵊州市官河横路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海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331920
质疑联系人: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038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路南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176688
质疑联系人:竺小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176688
3.
(5.25)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标线划设采购项目(第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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