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校区南教学楼窗户更换、屋面防水等安全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 总校区南教学楼窗户更换、屋面防水等安全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811000202302000038项目名称:总校区南教学楼窗户更换、屋面防水等安全改造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7.270011万元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总校区南教学楼窗户更换、屋面防水等安全改造工程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97.270011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2.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4.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4.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查询);7.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9.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10.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5月23日11时33分至2023年6月5日12时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