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安徽省淮上区城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通知BB2023SQGCZ0951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安徽省淮上区城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通知BB2023SQGCZ0951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5-29
详细内容:

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淮上区城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

项目编号: BB2023SQGCZ095

招标人:蚌埠市淮上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点:淮上区

实施时间:2023年

项目内容:淮上区城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项目包括优化可研和扩初、水保、施工图设计、道路工程施工、管线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照明工程施工、绿化工程施工等内容。

项目范围:详见初步设计及概算。

项目规模:梅桥H4路、淮畔路、梅桥H7路、永康街、龙华路、长征北路、淮海路等道路,道路总长约6km。

投资概算:19973.56万元

施工工程费控制价:A值为19005.35万元

资金政府资金

批准文号:淮发改【2023】25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本次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业绩要求:

1)设计: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总投资不低于7500万的市政道路项目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应体现出业绩规模及业绩所属专业,如不能体现,则须提供由图审机构出具的图审合格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其余证明文件均不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须在2018年1月1日以后,其余证明文件的时间均不可作为证明业绩时间的依据。



2)施工: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7500万元的已完工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 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2.2 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合同履行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质、业绩: 具备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不做要求。

(3)施工经理资格、业绩: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2018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经理(施工经理)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7500万元的已完工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 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4)设计经理资格、业绩: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业绩不做要求。

2.3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本项目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其中施工单位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方提供的业绩、人员、奖项均以牵头人提供的作为评审依据,协作方提供的不予认可。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5月26日以后

3.2 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4

公告、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2023年5月26日

4.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5日9时00分

4.3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3SQGCZ095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5.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6.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6.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6.4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利用自己的账号统一上传到“施工组织设计”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蚌埠市淮上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淮上大道4555号

联系人:杨国庆

电话:17709629011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联系人:常新宇

电话:0552-2076129

邮箱:1669690600@(邮件不得署名)

8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客服热线
400-676-1800
业主单位: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及大中型民营企业  |  运营单位:北京华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招网提供技术支持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