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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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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发布时间: |
2023-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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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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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竞争性磋商-GW2023-QY290-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大数据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GW2023-QY290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合同包1:人民币18万元;合同包2:人民币14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2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厦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采购预算:18万元 ,项目内容:厦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1项,服务周期:开始测评至出具评估报告,并协助采购人通过项目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
合同包02: 项目名称:智慧财政厦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块项目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采购预算:14万元 ,项目内容:智慧财政厦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块项目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1项,服务周期:开始测评至出具评估报告,并协助采购人通过项目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还需提供所属总公司开具的唯一授权书。总公司不得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且总公司不得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否则各方均为无效响应。
2、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
a.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b.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资信):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信用记录要求:
a.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b.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
c.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d.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④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供应商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二、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三、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2号)公布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中的供应商,供应商无需对此提供佐证。评审以磋商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
合同包02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还需提供所属总公司开具的唯一授权书。总公司不得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且总公司不得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否则各方均为无效响应。
2、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
a.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b.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资信):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信用记录要求:
a.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b.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
c.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d.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④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供应商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二、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三、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2号)公布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中的供应商,供应商无需对此提供佐证。评审以磋商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3-06-02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100元;合同包02人民币100元; 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06-06 09: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文件提交。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开标厅3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06-06 09:00:00】
2、开启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项目同时在、和厦门采购招标网发布信息公告。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大数据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33号2楼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92-5160211
2、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陈彬、黄晓玲、郑莹莹
联系电话:0592-2279326、227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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