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李村镇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 牡丹区李村镇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菏泽市)》、《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6-08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702000202302000066项目名称:牡丹区李村镇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20.0万元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牡丹区李村镇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 1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align="left">100.000000 |
| B | 牡丹区李村镇基础设施工程项 | 1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align="left">12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每标包3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潜在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菏泽市)》、《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3.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账号并在该平台进行网上备案,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对本项目备案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2)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需同时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