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振兴北街(神华路—石坊路)道路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振兴北街(神华路—石坊路)道路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肃发改审字(2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振兴北街(神华路—石坊路)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2.1.2 建设地点:肃宁县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振兴北街(神华路—石坊路),道路长约1000 米,规划道路红线42 米。设计内容:道路、便道、植被种植、停车位、路灯、雨污管网、给水管网、通信管线、电力管线、天然气管线、供热管线、桥梁。
2.2招标范围:2.2.1招标内容及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通过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审批,完成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实施,负责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协调各项工作,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项目所有设备试运行正常,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全部配套设备及施工材料的采购。
2.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个标段。 2.2.3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牵头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新成立公司提供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资格;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说明:①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人员。
3.1.5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下载招标文件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29 08:30至2023-06-0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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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肃宁县
| 地址: | 沧州市解放西路旭弘大厦B座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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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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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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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明
| 联系人: | 黄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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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13483806444
| 电话: | 1563273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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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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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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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