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南刘庄行政村基础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 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南刘庄行政村基础设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请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菏泽市)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702000202302000059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南刘庄行政村基础设施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0.0万元最高限价:100.0万元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南刘庄行政村基础设施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应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在建项目;3.4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 align="left">10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9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应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在建项目;3.4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 )2.地点:请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菏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