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新疆分公司业务用房转供电服务邀请函
新疆民航实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邀请贵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业务用房转供电服务 。
1.2 项目编号:CZ2023004515 。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价限价
(单位:元/度,人民币)
| 备注
|
1
| 转供电服务
| 0.8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业务用房转供电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南航新疆分公司办公区域
| 一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一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9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谈判文件的获取
2.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日。
2.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由采购人发送电子邮件,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991-3801416.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18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至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南航新疆分公司办公楼A202室。
3.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
4.1 采购人: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南航新疆分公司
邮编:83001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韦女士,0991-3801416
5、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南航新疆分公司综合保障部
联系人:韦女士
联系电话:0991-3801416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航新疆分公司企划财务部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 1341 号南航新疆分公司企划财务部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91-3801857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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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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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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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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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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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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