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审计局 天津港保税区审计局2023-2025年财政性资金审计项目 (项目编号:QS2023-032A)公开招标公告a, table { font-size: 14pt;#bulletinContent { border-collapse: collapse;#bulletinContent tr { height: 7mmr;.tableHeader { background-color: #ABCDEF; { left: 20px; padding-left: 20px; {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medium; {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天津港保税区审计局 天津港保税区审计局2023-2025年财政性资金审计项目 (项目编号:QS2023-032A)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港保税区审计局2023-2025年财政性资金审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华苑产业区开华道3号华科创业中心5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2023-032A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审计局2023-2025年财政性资金审计项目 预算金额:505.0万元 最高限价:505.0万元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30 | 130 | 审计服务 | 经济责任审计、预算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一般项目及特殊项目专项审计等相关工作 | | 第2包 | 是 | 130 | 130 | 审计服务 | 经济责任审计、预算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一般项目及特殊项目专项审计等相关工作 | | 第3包 | 是 | 130 | 130 | 审计服务 | 经济责任审计、预算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一般项目及特殊项目专项审计等相关工作 | | 第4包 | 是 | 115 | 115 | 审计服务 | 经济责任审计、预算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一般项目及特殊项目专项审计等相关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第1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 ; 第2包:(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第2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3包:(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第3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4包:(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第4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其所属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扫描件);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2)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8.本项目第2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3、4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9日到 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开华道3号华科创业中心504室 方式:(1)现场获取: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材料;(2)邮件方式:请将“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汇款单截图”等材料发送至tjqiansheng2021@邮箱,同时备注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与022-23732283、13042283390联系。邮件主题为:QS2023-032A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接受公对公汇款,汇入我公司账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公司账号信息:“账户名称:天津乾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银行账号:122913031710401”,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注明QS2023-032A项目文件费,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201-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qiansheng2021@;2、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审计局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联系方式:022-84906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乾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开华道3号华科创业中心504室 联系方式:022-23732283、13042283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菁雯、薛晓羽、霍宗田 电 话:022-23732283、13042283390 天津乾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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