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1乌曹路(二期)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S311乌曹路(二期)改建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S311乌曹路(二期)改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交通〔2018〕780号
1.4招标人:长丰县交通运输局
1.5项目业主:长丰县交通运输局
1.6资金财政拨款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2020BFCBZ02641
2.2招标项目名称:S311乌曹路(二期)改建工程监理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0BFCBZ02641
2.5建设地点:长丰县
2.6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于S311乌曹路(一期)改建工程终点处,沿规划锦湖大道,自南向北与老S311相交后,折向西沿S311老路,经张祠、兴隆,上跨S17蚌合高速,终于长丰县与淮南市田家庵区曹庵镇交界处,路线全长9.396千米。采用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含小桥1座,涵洞26道,平面交叉22处,立体交叉1处(上跨蚌合高速大桥长421.5米,宽32米)。
2.7合同估算价: 1100万元
2.8计划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后且质保期满止,本招标文件所述计划施工工期仅供投标人参考。
2.9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11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监理费不少400万元。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住建部门颁发公路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3.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监理费不少300万元。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桥梁工程监理业绩。
注:以上业绩可在同一个合同中体现。
3.5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 / 。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9其他要求:_/。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1日09:00至2020年11月04日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288,66223831。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10时30分。
6.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0号开标室。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我网站、我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长丰县杨公路74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鲁晶
电 话:66683385
9.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8、66223831
9.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9.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9.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 0551-66223530、66223531
10.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11.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11599165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23701021000135582249044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4001468608059666888-204863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