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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吴江服务类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吴江区公安局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四个标段)的招标通知(..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吴江服务类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吴江区公安局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四个标段)的招标通知(..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5-03-10
详细内容: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关于吴江区公安局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四个标段)的招标公告

【2025-03-05】





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吴江区公安局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JSZC-320509-SZYJ-G2025-001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2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SZYJ-G2025-0010



项目名称:吴江区公安局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25.000000万元(采购包1:280.000000万元;采购包2:98.000000万元;采购包3:82.000000万元;采购包4: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25.000000万元(采购包1:280.000000万元;采购包2:98.000000万元;采购包3:82.000000万元;采购包4:65.000000万元)。 本项目分标段采购,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不进入该标段的评审。本次招标项目共四个标段,允许一个投标单位报名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就其中两个标段中标,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每个标段中标单位为一名。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地点为吴江区公安局、吴江区看守所、吴江区车管所和吴江区交警大队,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满足工作人员的就餐要求,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会议接待及卫生等。



吴江区公安局食堂平时就餐人员早餐300人左右,中餐460人左右,晚餐120人左右。另完成中午和晚上的包厢接待及中午自助餐厅服务。操作间面积约500㎡,食堂面积约520㎡,自助餐厅约520㎡,包厢面积约120㎡。



吴江区交警大队食堂平时就餐人员早餐180人左右,中餐240人左右,晚餐70人左右。操作间面积约200㎡,食堂面积约500㎡,包厢面积约100㎡。



吴江区看守所食堂平时就餐人员早餐约90人,中餐约200人,晚餐约90人,餐厅面积约300㎡,操作间面积约200㎡,包厢面积约80㎡,可同时容纳近200人就餐。



吴江区车管所食堂平时就餐人员约140人,食堂面积约220㎡,可同时容纳近120人就餐。



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及原材料等由采购单位提供,中标单位提供全年不间断的服务。



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最终的合同及考核标准均作为验收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4.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单位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3-2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2、报名流程:



(1)CA证书办理



投标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日期。投标单位须、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投标单位,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单位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投标单位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投标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3、在网上报名和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投标单位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投标项目,开启阶段投标单位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投标单位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勘查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投标单位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查现场费用自理。



6、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投标单位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地址: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



联 系 人:戴亚丽



联系电话:0512-63663868、18913055868



7、采购代理服务费



领取成交通知时成交投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1000万元~5000万元以内为0.5%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柒万壹仟伍佰伍拾元整(¥71550.00),其中:



一标段人民币叁万肆仟捌佰元整(¥34800.00);



二标段人民币壹万肆仟柒佰元整(¥14700.00);



三标段人民币壹万贰仟叁佰元整(¥12300.00);



四标段人民币玖仟柒佰伍拾元整(¥9750.00)。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请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8、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9、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10、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





单位地址:吴江区太湖新城东太湖大道6600号





联系人:汝志峰





联系电话:0512-63457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





联系人:戴亚丽、顾成飞、沈宇、盛晓蓉





联系电话:0512-63663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亚丽、顾成飞、沈宇、盛晓蓉





电话:0512-63663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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