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甘肃省2025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陇南广告宣传品及多媒体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甘肃省2025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陇南广告宣传品及多媒体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5-06-13
详细内容:
2025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陇南广告宣传品及多媒体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5-06-12   41】







2025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陇南广告宣传品及多媒体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5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陇南广告宣传品及多媒体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TT2025296)。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1.5项目预算金额:56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标包1成交2家,标包2成交1家,具体如下:







标包





服务内容





成交份额





合同上限含税金额(万元)









标包1





日常广告制作类





60%





28.8



40%

19.2



标包2

多媒体制作宣传类

100%

8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见采购清单)。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预算金额:56万元(含税)。

2.2采购范围及内容:日常广告制作及多媒体宣传服务。

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2.4合同有效期: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或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上限金额为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2.5交付期:设计成果通过甲方检验合格后,3日内将宣传品运到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

2.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服务地点:陇南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采购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3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在全国或甘肃省范围内禁止参加同类项目采购活动的;

(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5月1日起)同类项目业绩:

标包1供应商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得低于20(含)万元。

标包2供应商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得低于10(含)万元。

(1)同类业绩范围

标包1:广告印刷品制作类业绩。

标包2:多媒体制作宣传类业绩。

(2)证明材料: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每笔订单或结算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

(3)业绩时间:单项合同(或补充协议)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各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4)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提供的该框架协议对应订单(结算证明材料)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5)若提供的同一份业绩中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且金额无法明确区分的,供应商还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经合同甲方认定的证明材料,该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甲方书面证明的金额为准;金额无法区分且未提供经合同甲方认定证明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6)所有业绩必须为供应商自有业绩,即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主体必须为供应商自身。合同主体为供应商母公司、子公司,及供应商为代理商但提供制造商业绩的,均不予认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6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采购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售后不退。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后点击【操作手册】下载《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相关内容。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9时30分。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采购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7.3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24号

联系人:张庆

电话:0931-8778118

电子邮箱:zhangqing5@chinatowercom.cn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

邮编:730000

联系人:张伟军 罗维友 冯玉平 陈敏 路小康 杨本军 曹立斌 魏洁 张雪娟 梁家豪

电话:0931-8121108

邮箱:zhongweizhaobiao@vip.163.com

账户名称: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通支行

账号:101182000137958

行号:313821007040

行政监督部门: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比选公告.pdf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党政大楼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专用设备采购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信息机房升级二期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省北郊镇班里村#住宅楼工程监理二次招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滦县水务局年国有公益性水利特殊维修养护项目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常州市德安医院医疗设备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云南镇雄供电营业厅及穿墙式自助服务终端改造项目三次招标通知废标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省莱芜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污染遥感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终止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天河街道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中国服装招标网煤矿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