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广东省平远县2025年度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顶管施工专业分包询价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平远县2025年度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顶管施工专业分包询价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6-13
详细内容:
平远县2025年度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顶管施工专业分包询价采购公告2025-06-12采购公告变更公告候选人公示结果公告其他公告展开/收起公告标题发布日期标包编号标包名称平远县2025年度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顶管施工专业分包询价采购公告 2025-06-12 标段1 平远县2025年度20kV及以下配电网顶管施工项目 平远县2025年度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顶管施工专业分包询价采购公告(采购编号:XM2025060471)本采购项目平远县2025年度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顶管施工专业分包询价采购,采购人为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平远县2025年度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顶管施工专业分包询价采购。2.项目地点:梅州市。3.预估金额:500万元。预估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4.项目类别:一类。5.采购分类:工程类。6.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7.采购形式:框架协议采购。8.工期要求:按建设单位项目的里程碑计划时间内完工。9.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达2年时止,在框架合同履约满1年后,如生产成本发生较大变动等原因,采购人或供应商均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框架合同。本次框架有效期到期前,如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下一批次采购结果还未确定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本次框架有效期限可延长至下一批次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12.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13.采购代理机构: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二、采购范围标段名称标段号标段金额(万元)最高限价费率(%)平远县2025年度20kV及以下配电网顶管施工项目标段15001001.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设 1 个标段。2.分包范围:平远地区范围内裕发公司及其他下属企业承接的承接的施工项目图纸范围内的顶管施工作业包含以下内容:1)负责该标段顶管及两侧工作井施工(含临时道路、基坑支护、端头加固、支架、爬梯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和施工临水临电通风照明)2)负责该标段工作井、顶管土建施工的过程资料、结算资料以及相关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写、报审、审批。3)负责完成该标段施工期间道路临时占用、路面破复、人行道破复、地下市政下水道水井迁移、自来水管迁移、燃气管道迁移、路灯线路迁移等工作。4)负责该标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基坑监测、建筑物保护等及相关费用等。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具体以委托为准)。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分包商负责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需满足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技术条件书的要求。4.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要求:分包商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费率(不含本身),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响应报价≤90%时,响应报价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详细合理的专项书面说明并提供以往类似工程详细成本分析报告供采购工作组审查。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5.供应商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6.其他:1)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四统一”要求,纳入“一班一册”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2)分包商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3)分包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4)因分包商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5)分包商应协助总承包方在总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总承包方逾期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6)因分包商原因导致运行中的线缆受损、发生线路跳闸,严重时引起架空线路导地线断裂、电缆无法恢复绝缘水平等问题,应由分包商负责修复故障,并全额赔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要求如下:①因分包商原因导致运行中的配电电缆受损的,应由分包商更换整段电缆至原有电缆接头;②在电缆受损抢修期间,须对停电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公变、专变用户进行发电车保供电,相关费用由分包商负责。三、供应商资格要求通用资格: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近三年内响应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5.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6.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7.必须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登记备案。8.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用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企业法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供应商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本采购项目使用《专业分包合同范本》,由需求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本采购项目的成交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22.55*70%=15.785(万元)2.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对应的标段金额为基准计收。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六、采购文件获取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加密项目使用,本项目为非加密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本次采购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采购文件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登录→购标管理→文件下载;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登录→投标管理→我的项目→主控台;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下载中心;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使用手册:门户网站→;供应商CA办理指南:门户网站→CA办理指南。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采购文件开始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2日17时00分00秒采购文件截止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6日18时00分00秒3.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12时00分00秒七、响应文件递交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进行编制,并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的扫描件和填报价格,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 U 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造成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段)的报价,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时00分00秒】。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时00分00秒】。开启响应文件说明: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启响应文件,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查看开标一览表时限:非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标包)从开启报价后开始计时,开放时间为1小时。开放时间过后主控台界面里隐藏开标记录表,供应商报价表格只显示该供应商自己的报价不显示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在限定时间范围内未查看的视为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结果无异议。八、发布公告的媒介采购公告和成交公告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上发布。九、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采购工作组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如响应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平台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供应商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请各供应商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响应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采购工作组成员进行与报价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审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审,请专家在评审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十、现场核查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产品/工程质量,对于被列入供应商处罚“黑名单”解除处理后首次推荐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十一、异议1. 异议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1.1 受理机构: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1.2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边路39号    1.3 邮编:5140211.4 联系人:黄工   1.5 联系电话:0753-22922211.6 邮箱地址:yfdl2023@126.com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3.供应商认为采购活动存在与本企业规定、采购文件不符合的,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的,可向异议受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按本企业的相关规定对受理的异议进行处理,采购人对异议核实查处后,将处理结果回复异议人。4.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询价采购文件附件的异议书(模板)。5.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5.1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5.2 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或发邮件的当天同时寄出。6.异议提出的时限6.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6.2对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出;6.3对开启响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开启有效期内提出;6.4对推荐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期内提出;6.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7.异议不予回复的情形7.1 异议提出人不是供应商。7.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7.3 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7.4 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7.5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7.6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7.7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8.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活动。十二、监督与投诉1.投诉单位: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2.联系人:黄工3.联系电话:0753-22922214.邮箱地址:yfdl2023@126.com十三、业务咨询方式1. 采购服务机构联系人:陈工2. 联系电话:0753-2393061 采购代理机构: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2025年06月12日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云南富宁县年第四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标段(里达至郎恒国防公路四级油路工程(路面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新疆航食产品委托检验服务询价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江西省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九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询价采购成交通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西省双林镇农村水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及菜市场简易棚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青海省大通植物园日光节能温室及初选包装车间建造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省兖州统战部一体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江苏 冬青路景观绿化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江西高虎脑苏区小镇景观门楼工程高虎脑苏区小镇景观门楼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邯郸市涉县将军大道路面重新铺油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中国服装招标网煤矿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