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长治市潞州区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承揽人完成全部锅炉无损检测并交付报告后,按报价单价和实际检侧数量以实核算检测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合同价格应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
承揽人交付锅炉内检无损检测报告,承揽人按最终核算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甲方财务要求办理挂账手续后,由甲方根据其付款计划、付款规定,以商业(电子)承兑汇票的方式分期分批支付,任何情况下货款支付均不计利息。
因承揽人原因不能按期交付工作成果,承揽人向甲方承担逾期责任,并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分段计算:逾期10日以内(含)完成或交付锅炉内检无损检测报告,每逾期1日,扣减合同含税总金额的 0.5%;逾期10日以上至20日以内(含)完成或交付无损检测报告,每逾期1日扣减合同含税总金额的1%。逾期20日以上完成或交付无损检测报告,属严重超期,每逾期1日,扣减合同含税总金额的2%;同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将乙方及其法人代表、业务人员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四、技术条款:
承揽人严格按《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11-2020)、《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2015)等最新现行规范、标准对2台75t/h中温中压燃气锅炉进行内检无损检测,并对锅炉无损检测结果负责。
具体每台锅炉无损检测时间根据甲方生产和准备情况确定,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天内及时进驻现场进行检测,单台锅炉自乙方进驻甲方无损检测现场之日起 1日内完成检测。在锅炉无损检测合格之日起,15日内出具正式有效的《锅炉无损检测报告》。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若承揽人出具的锅炉无损检测报告不满足长治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同时乙方24小时内必须响应,按要求重新出具报告,造成返工及返工费用由承揽人全额承担。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
六、报名要求:本批次锅炉内部检验由长治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本次询比价为锅炉内部检验的无损检测项目分包。报名单位须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 CG)且在长治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有备案,人员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无损检测人员RT、UT、MT、PT)证;报名单位将资质证件和业绩做成pdf文档,在报名时一并上传。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本批次锅炉内部检验由长治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承揽单位须在长治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备案。报价请注明税率、检验工期、报告交付期、付款方式,报价(盖章)、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等资料做成pdf文档作为附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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