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LWZHFW2025218
二、采购单名称: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车辆服务项目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5-06-26 09:00
四、报价有效期:2025-09-24
五、最高限价:11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陈华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5958789082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车辆服务项目
1
项
从合同签订至双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止
提供39座及以上旅行大巴(含司机)、矿泉水、应急物品,整个活动过程中提供保险服务
1.活动分两批开展,每批次一辆车,时间跨度2天;2.每批(温州—龙泉)往返1次,具体以需求方通知为准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询价中标后签订合同。结算时,乙方提供普通发票及相关材料,与甲方结算。结算方式为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普通发票并确认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用车服务费用。付款金额不因人工、物价或汇率等因素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十二、其他内容:1.具体(所报价格)须包括:车辆租赁、保险、折旧及人员保险费,驾驶员工资、住宿、餐饮等相关费用,管理费、税费、杂费、油费、过路费等其他相关费用,服务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服务方报价需考虑往返过程中的各种突发意外情况,包括且不限于车辆故障、违章等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3.服务方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不予采纳。
4.服务时间:2025年7月-8月(具体日期合同约定)。
5.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6.所有报价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扫描件、报价单)必须盖章后上传至平台。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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