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湖北鄂州市鄂城区 鄂钢厂区内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报价包含运到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不含税价格(含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货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货物在途风险及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2、验收要求:需方在收到货物3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数量验收以需方计量结果为准。 3、发生数量异议需方在收货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供方。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结算资料齐全,当月挂账,60天内票据支付货款100%。
四、技术条款:
1、Q235发蓝带其带钢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必须符合GB/T1591-2008的规定,屈服点:480MPa抗拉强度560MPa延伸率≥21%。2、发蓝带退火后的抗拉强度530-570MPa。3、产品按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或买方图纸标准、或技术协议标准)执行,如有需要进行现场测绘核对的应现场测绘核对,确保符合买方现场使用要求。4、到货后,需方对产品质量异议可进行退换货处理,供方需及时处理质量异议,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对有质量问题的供货产品及未按需方要求送货,将根据具体情况对供方进行考核。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2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1、本次询价数量为预计使用数量,具体以订单数量为准。2、按订单要求确保交货周期,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标要求。3、该产品属零库存产品,分批次送货,供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需在48小时内送货到使用现场(根据甲方具体需求量而定,使用现场为宝武集团鄂城钢铁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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