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项目民商事诉讼案件专项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北京市某项目民商事诉讼案件专项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发布时间: |
2025-08-0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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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某项目民商事诉讼案件专项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某项目民商事诉讼案件专项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FGY-FW-GKJT-25-2662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直至本采购项目终止或各个阶段审理程序结束并取得终审生效裁判法律文书或调解书和完成书面案件总结报告起草撰写、案卷材料归档时则法律服务终止交货/服务地点:北京市供货范围:负责本案的诉讼策略、思路的制定;指导涉诉业务人员证据收集与固定、申请证据保全与调取;申请财产保全;负责本案的立案、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如有)等诉讼代理工作;负责民事起诉状、质证意见、代理词及答辩意见等以及基于本案需要其他法律文书的起草撰写并向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签署、领取和送达;负责在各个审理程序当中发表质证意见、代理意见、答辩意见以及根据本案案情需要申请鉴定、评估等工作;负责出庭应对本案的反诉、抗辩及反驳;联系法院、检察院出庭应诉参加本案诉讼等司法活动;完成符合需求单位的上级单位所规定案件总结报告的起草撰写和案卷材料归档(电子档案及纸质档案同步归档)等工作。(详见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及其附件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取得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以及债务清偿能力;2、供应商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能够查询到供应商的有关正常状态执业信息,同时近三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及律协的行业纪律惩戒(提供截图及作出承诺,承诺书文本格式内容自备);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按照《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利益冲突排查并向需求单位作出无利益冲突承诺(承诺书文本格式内容自备),未进行利益冲突排查且未作出无利益冲突承诺(以及包括作出意见保留承诺)则视为对本次采购项目未作出实质性响应,届时按照无效应答处理。(2)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要提供近3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由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并带有注册会计师签名的审计报告。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附审计报告主要页,包含审计报告封面、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且能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时可以承诺书形式提供(承诺书文本格式内容自备)。(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从事诉讼类及(或)非诉类法律服务相关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民商事诉讼/非诉讼代理合同或授权委托书、法院作出的裁判法律文书(含调解书)或供应商为委托人客户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证明有过处理合同能源管理类争议、BOT类合同在运营服务、资产处置等方面争议、固定资产投资成本核定方面争议、因案涉合同当事人其中一方或第三人发生情势变更、履行障碍导致案涉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后法律后果在资产处置、损失补(赔)偿等方面争议、以节能技术为目的的技术合同争议、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民事案由在工程造价结算等方面争议纠纷等有过承办诉讼及(或)非诉方面的司法实务经验案件的供应商。(4)信誉要求:a.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b.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所实施的行政处罚及律协的行业纪律惩戒(提供截图或作出承诺);c.未处于“军队采购网”列入的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的承诺(提供网页截图); d.未处于中核集团或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黑灰名单,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以相应名单最新清单为准查核)。(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至少拟指派1名以上专职执业律师为需求单位提供本项法律专项服务工作,所指派的专职执业律师应当具备律师执业证并且在投标有效截止日前连续三年通过年审,同时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能够查询到供应商所指派律师的有关正常状态执业信息,未指派或指派少于1人或指派1名律师且是兼职律师或实习律师则均视为对本次采购项目未作出实质性响应。近三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及律协的行业纪律惩戒。供应商若指派多名专职执业律师(是指含2人以上)需要供应商按照首席律师仅为1名、资深律师专家若干名、出庭律师最多2名、日常联络员律师仅为1名等定岗定编明确由哪位律师担任(可以一人兼任数个职务)具体哪个职务;若供应商仅指派1名专职执业律师则供应商无需明确上述具体职务的担任,届时均视为该指派的1名律师同时担任首席律师、出庭律师以及日常联络员律师等职务。(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MAC码、硬件特征码、联系人信息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对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6)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5年08月12日 14时00分00秒前报名参加本项目。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某项目民商事诉讼案件专项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5年08月18日 10时00分00秒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六、公告媒体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邮编: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1082393551传真:电子邮件: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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