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三十二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铜川展馆设计搭建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三十二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铜川展馆设计搭建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缴纳证明(无需缴纳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铜川市正阳路9号
联系方式:15910370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镱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石家街127号东岸国际17层1702室
联系方式:15209199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1520919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