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镇坪县曾家镇宏伟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37,984.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37,984.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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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路工程施工 |
镇坪县曾家镇宏伟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
1(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6,037,9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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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坪县曾家镇宏伟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坪县曾家镇宏伟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即投标截止前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 投标单位 名称和报名时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或劳务合同;(4)供应商提供 2023/2024 年度(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 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到 1 年的可提供企业任意时段财务报表;(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 2024 年 9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材料,投标人成立不满 3 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7)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 ”中“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的查询记录截图、(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 ”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8)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 统字〔2017〕213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本项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9)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要求供应商严格落实以工代赈“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相关政策要求,充分组织本镇本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不低于155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150人以上,每月及时足额通过务工本人银行卡或者“一卡通”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发放劳务报酬总额不低于250万元;需要提供承诺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报名无效。(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坪县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政府办公大楼六楼
联系方式:0915-8821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尚德远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25号信力大厦第65幢10705室
联系方式:17709157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工
电话:17709157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