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湾办事处农副特色产品产业园室外工程及电力配套设施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名称: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湾办事处农副特色产品产业园室外工程及电力配套设施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
河南
发布时间:
2025-11-06
详细内容: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湾办事处农副特色产品产业园室外工 程及电力配套



设施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2025-11-CXGS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周口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湾办事处农副特色产品产业园室外工程及电力配套设施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4.055937万元,招标人 为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湾办事处农副特色产品产业园敷设电力电缆 约1600米,电缆保护管约785米等电力配套设施;弱电光缆约1815米,常规照明路灯17 套,路面水泥稳定土430m2,水泥混凝土430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D.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 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 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6日08时00分到2025年11月10日17时30分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记录网站截图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所有资料。并留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1套。购买谈判文件费 用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11-CXGS02



项目名称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湾办事处衣副特色产品产业园室外工程及电力配套设



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湾办事处农副特色产品产业园敷设电力电缆



约1600米,电缆保护管约785米等电力配套设施;弱电光缆约1815米,常规照明路灯17



套,路面水泥稳定土430m2,水泥混凝土430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资金财政资金



建设地点: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预算金额:540559.37元:



最高限价:540559.37元;



包划分:1个包



采购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 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记录网站截图以及供应商资格要 求中所有资料。并留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 致)1套。



(4)现场购买谈判文件费用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wang@163.com



手 机:15901369511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中国服装招标网煤矿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客服热线
400-676-1841
业主单位: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及大中型民营企业  |  运营单位:北京华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招网提供技术支持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