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东营、西营、南高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区东营、西营、南高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勘察(二次)已由石家庄市新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石新数政项目审批{2025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出资比例为财政拨付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为新华区东营、西营、南高基三个村的城中村改造回迁区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雨水管网长度5078m,雨水管道管径 DN800-2000,污水管网长度5107m,污水管道管径DN500,相关配套道路工程5126m。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详勘报告,施工配合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勘察规范标准,且勘察成果应达到满足施工图设计编制及施工方案需求的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详细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第一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按废标处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条相关规定,本项目第二次采购不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投标实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05 23:00:00至2025-11-26 09:14:00,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26 09: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谢浩,电话:0311-8695258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立斌、张雯、夏寒、王卓,联系电话:0311-80952375;或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新华区东营、西营、南高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0
无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邮编:0500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谢浩
联系人:杨立斌张雯夏寒
电话:0311-86952587
电话:0311-8095237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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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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