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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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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关于圳美
社区整治中队与网格中队集中办公场所
及星光老年人之家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填报日期:2026 年 1 月30日
根据《新湖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党政和人大办采购圳美社区整治中队与网格中队集中办公场所及星光老年人之家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经过征集及筛选共有3家公司入选,分别是1、深圳星河智善生活股份有限公司;2、深圳市新昌营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根据采购办法相关规定,三家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均符合招标要求,深圳市新昌营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18277.44元);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16877.36);深圳星河智善生活股份有限公司(116037.20元)。按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深圳星河智善生活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星河智善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116,037.2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提供场所供执法队工作人员办公使用。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0755-88210970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6年1月30日
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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