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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Y-沧州分公司3809类在线分析仪配件框架协议招标在线分析仪表附件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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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Y-沧州分公司3809类在线分析仪配件框架协议招标在线分析仪表附件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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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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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Y-沧州分公司3809类在线分析仪配件框架协议招标在线分析仪表附件(招标编号:NWZ260115-3809-11210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分析仪表附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Y-沧州分公司3809类在线分析仪配件框架协议招标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在线分析仪表附件
60.000
件
2
在线硅酸根分析仪配件
20.000
件
3
在线色谱仪配件
20.000
台
4
在线酸度仪配件
20.000
件
5
在线氧化锆气体分析仪配件
10.000
件
6
在线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配件
10.000
件
7
在线COD分析仪配件
10.000
台
8
在线电导仪配件
10.000
件
9
在线红外式气体分析仪配件
10.000
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2020年1月至2025年12月)在线分析仪表或备件的销售业绩3份。(业绩包括投标人签订的销售合同及对应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单笔成交额大于20万元。)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
(2)投标人须承诺“按照HSE要求,中标人负责标的物所有权移交给招标人之前的所有健康、安全、安保、环境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保证物资包装、运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有关要求及满足中国石化HSE及绿色企业创建相关要求”。
(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现场使用要求,投标人中标后供货前必须与用户单位取得联系,由现场维保人员带领实地测绘。投标人所提供的商品为原厂正品配件。货到现场后,投标人派专人至现场与招标人共同验收“,并提供在使用单位的售后服务能力证明文件1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1月30日15时0分
至
2026年2月5日15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
8.投标说明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新电招).pdf》。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梅昌利
联系人:
张伟璇
电 话:
18633701191
电 话:
022-58068998,如电话不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236608723@
电子邮件:
wzzwx@
招标文件
2026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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