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采购后勤物资供应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采购后勤物资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XJTZ[2026]02009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预计45.00万元/年,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结算。
采购需求内容:采购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采购后勤物资供应配送服务一项,遴选3家配送服务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四、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
方式二:本项目接收线上报名。如选择线上报名,请按采购公告中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所须材料和联系方式(详见下表: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盖章扫描至jtnnzbb@邮箱进行审核,资料有效且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文件费以银行转账或网上支付等形式对公转入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户名: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凯支行,银行账号:20019501040011203)。
标书购买登记表
单位名称
购买分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联系人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办公室电话
单位地址
日 期
六、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须足额缴纳。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险公司、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到账【账户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凯支行;银行账号:20019501040011203】,并备注XXX项目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6年2月10日9时30分前递交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逾期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2月10日9时30分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退还保证金使用),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共和路209号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771-263708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C08号卡座
项目联系人:李卉、周郑华,联系电话:0771-2863138
十、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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