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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3#、5#学生公寓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3#、5#学生公寓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甘肃
发布时间:
2026-01-30
详细内容:

 





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3#、5#学生公寓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XS-25-LZCSXY-155





预算金额:55(万元)





最高限价:55(万元)





工程概况:新建学生公寓楼2栋,总建筑面积19909平方米,主要布设学生宿舍399间,同时布设公共卫生间及盥洗室等。其中:3#学生公寓楼呈“一”字形布局,建筑面积5603平方米,建筑高度35.05米,为地上九层局部六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主要布设4人间宿舍123间。5#学生公寓楼由AB座组成,通过地下一层大底盘地下室连通,建筑面积14306平方米(其中地上10576平方米,地下3730平方米),A座呈“一”字形布局,为地上十三层、地下一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49.65米;B座呈L”形布局,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12.8米,主要布设4人间宿舍271间、2人间无障碍宿舍5间。





 两栋公寓楼均采用装配式建筑设计,结构安全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类别乙类,场地类别II类,抗震设防烈度8度,主体结构设计工作年限50年,屋面和地下防水等级I级,绿色建筑按一星级标准进行设计,采用承台桩基础,以卵石层为持力层,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3#学生公寓楼建筑耐火等级一级,5#学生公寓楼A座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一级,B座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地下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一级。配套硬化、绿化、室外三网等附属工程。





项目地点:项目建设用地均位于培黎校区校园内,其中,3#学生公寓楼建设用地东侧为10号家属楼,西侧为变电所,南侧为图书馆,北侧为学校围墙;5#学生公寓楼建设用地东侧为体育馆,西侧为学校围墙,南侧为运动场,北侧为4#学生公寓。





服务内容: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3#、5#学生公寓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财务报表或年度决算报告或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size:16.0000pt">)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style="font-size:16.0000p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size:16.0000pt">)、( style="font-size:16.0000pt">)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符合规定的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是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且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甘肃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鑫亿城4栋一单元902室)





方式: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或现场获取。潜在供应商应在上述文件发售时间内,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我公司邮箱:2438252885@,(封皮附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致电确认。代理公司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鑫亿城4栋一单元15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城市学院网、甘肃省经济信息网( style="font-size:16.0000pt">)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兰州城市学院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人:管老师





联系方式:13919342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甘肃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鑫亿城4栋一单元902、1502室





人:金东升、李江鹏        





联系方式:18693085578、17752148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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