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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招标】陕西区域扶风公司门卫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 |
| 所属地区: |
陕西 |
发布时间: |
2026-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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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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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陕西区域扶风公司门卫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
:2026-02-02 10:56:33
陕西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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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SXQY-ZB-2026-0106
标书号:JDFF-MWFF-2026-0001
采购单位:陕西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6-02-07 14: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2-11 13:1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2-10 14:00:00
开标时间:2026-02-11 13:10:00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1、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需涉及“门卫、巡逻、区域秩序维护”等;2、投标单位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3、投标单位为投标人代表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参保人员清单等)。4、需提供信用中国报告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SXQY-ZB-2026-0106)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1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SXQY-ZB-2026-0106)
保证金收款账户:
农行扶风县支行/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26310701040000729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扶风公司门卫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安全服务
1.000
元/年
电汇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扶风公司
收货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天度镇闫马村北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厂内
┃详情描述
招 标 公 告1.招标条件本次采购标的为扶风公司门卫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已由招标人履行相关程序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金隅冀东陕西区域采购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扶风公司门卫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2.2 项目概述:本次招标服务需负责公司门卫服务,进厂人员信息登记,厂区内巡逻执勤,夜间看护、发运道路交通疏导及发运车辆进厂扫码制卡信息、收卡机业务等有关工作,公司南北门进厂车辆环保门禁信息录入等。服务区域包含:(1)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南门发运区、北门骨料区、机制砂区、公司围墙以内区域。 (2)出厂大门口、门口道路两侧等厂区外甲方设备和作业场所;(3)甲方其它要求门卫场所;(4)门卫设备日常维护;预估需要门卫服务人员约18人。2.3 项目服务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天度镇闫马村北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厂内2.4 服务周期要求:自签订后一年2.5 服务要求:(1)为保障服务质量,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服务人员配置标准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减少服务人员或降低服务标准。(2)乙方负责与乙方选聘的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甲方在此对乙方责任进行告知,乙方服务过程中造成自身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在服务所属区域里保证设备设施运行有序,往来的人流、车流有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时,更需要门卫人员忙而不乱,及时有序地应对和妥善的处理。(4)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场所、工作设备、工作台账、日志及其它与乙方履行合同相关的材料等进行检查,并复制相关材料。如乙方服务人员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甲方对乙方提出更换要求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5)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变化情况,临时增加乙方门卫人员。(6)甲方提供乙方员工食堂用餐,乙方自行承担餐费(餐费标准每人每月300元)。(7)为保证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乙方需提供对讲机门卫人员使用。(8)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应及时整改,在整改期间乙方应针对隐患拿出应对方案,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9)乙方负责甲方的门卫工作、巡逻执勤工作、夜间看护工作、卫生区域清扫工作等;检修期间:窑系统、水泥磨系统等公司重要设备检修期间,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安排人员加强对检修现场的看护、巡逻。(10)可视公司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增加或退回门卫人员,对乙方不能及时增补门卫服务人员等情况进行考核(包括门卫服务人数不足,缺员),考核期限为甲方提出增补门卫服务人员的要求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未能完成的,每缺少一人扣乙方2000元,并在当月服务费中予以扣除。2.7 项目最高限价:73.00万元整3.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2)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需涉及“门卫、巡逻、区域秩序维护”等;(3)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4)信誉要求:未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单位,未列入金隅冀东水泥区域“冻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具备签订和履约合同的能力和信誉;(5)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报告);(6)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其他情形。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内,登录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 递交方式:正本签字盖章版扫描件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平台,密封纸质版正本壹份,副本四份在开标前递交至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天度镇闫马村北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物资部会议室。5.3 逾期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文件。6. 开标时间及地点6.1 开标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 开标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天度镇闫马村北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物资部会议室。(投标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书、社保缴纳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参与现场开标,未抵达开标现场的,视为放弃此次投标)。7. 投标保证金7.1 缴纳要求:7.1.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电汇。7.1.2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7.1.3 请按如下账户汇款: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收款单位: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扶风县支行账 号:263107010400007297.1.4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采购方案编码(扶风公司门卫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回执单附投标函部分并上传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进行审核,投标保证金以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私人账户。(如该项目为多次招标,可沿用初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供沿用申请)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公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逾期缴纳的不予受理,未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保证金验证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7.2 投标保证金退还:7.2.1 业务终止或流标后,一个月内不再组织的,于业务终止或流标后退还。7.2.2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撤销投标的,于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7.2.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7.2.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7.2.5 有约定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的,按合同规定执行。7.3 下列情况下,投标人之投标保证金将被扣除:7.3.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自行撤销投标文件或者变更投标内容的。7.3.2 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7.3.3 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的。7.4.4 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7.4.5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7.4.6 投标人在开标期间有主观恶意行为,无理取闹,扰乱开标秩序的。7.4.7 投标人向评标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7.4.8 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8.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置措施包括警告、冻结报价资格、 列入黑名单三种措施,具体如下:8.1警告是指对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相关规定,但情节轻 微且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达到一般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条件的处置方式;8.2 冻结报价资格是指冻结供应商相关采购标的的合格投 标人、报价人资格(不包括已授标或已签订合同的)。相关采购标 的是指供应商发生不良行为所涉及的标的。对出现较为严重不良 行为的供应商,应当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 1 年的处置;8.3 列入黑名单是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严重不良行 为,应当列入黑名单。具体详见:金隅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9.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9.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9.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9.4 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9.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6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至招采平台的。9.7 载明的投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项目规定的期限的。9.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9.9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9.10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9.11 投标文件不完整,有明显确定人为修改或调整投标文件行为的。9.12 评标委员会认为构成其他废标条件的。9.13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0. 监督途径10.1 来信地址: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孙塬镇惠塬工业园区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纪委10.2 举报电话:0919-280092510.3 举报时间:上午8:00至下午4:30(工作日)10.4 举报邮箱:tcdqjjgzb@163.com11、踏勘现场11.1 踏勘组织: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当积极参与踏勘现场。11.2 未参与现场踏勘的,视为已充分了解现场情况。11.3 踏勘时间及地点:时间:2026年2月8日上午10:00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天度镇闫马村北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厂内踏勘现场联系人:王先生(同技术负责人) 咨询时间:上午8:00至下午4:30(工作日)联系电话:13891787273
┃联系人
崔工(商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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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38950509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919-2800925
监督举报邮箱:tcdqjjg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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