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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离心泵\OH2-85~115m3/h 27~40m 除盐水 80~175℃/0~2MPa/5~6m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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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离心泵\OH2-85~115m3/h 27~40m 除盐水 80~175℃/0~2MPa/5~6m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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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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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离心泵\OH2-85~115m3/h 27~40m 除盐水 80~175℃/0~2MPa/5~6m(招标编号:NZZ260128-2301-11226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离心泵\OH2-85~115m3/h 27~40m 除盐水 80~175℃/0~2MPa/5~6m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离心泵\OH2-85~115m3/h 27~40m 除盐水 80~175℃/0~2MPa/5~6m
3.000
台
2
离心泵\OH2-10~15m3/h 100~150m 除盐水 -20~80℃/0~2MPa/2~3m
2.000
台
3
离心泵\OH2-30~45m3/h 100~150m 除盐水 80~175℃/0~2MPa/3~4m
2.000
台
4
离心泵\OH2-0~5m3/h 40~55m 除盐水 -20~80℃/0~2MPa/5~6m
1.000
台
5
离心泵\OH2-0~5m3/h 40~55m 除盐水 -20~80℃/0~2MPa/5~6m
1.000
台
6
离心泵\OH2-0~5m3/h 75~100m 含盐污水 -20~80℃/0~2MPa/10~11m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日,具有不少于2台(含2台)石油、化工或等同工况装置中,扬程≥150m且流量≥115m3/h的2年及以上良好运行的OH2型离心泵供货业绩(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提供技术协议及附件(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型号、介质参数以及签署或盖章页等);提供平稳运行机泵各方签字的试车报告和用户良好运行证明(包括联系人、电话,签字或盖章);以上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 投标人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对整体性能保提供证,如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2)提供的业绩和用户证明真实有效(能协调业绩企业允许招标人和买方在评标结束一周内到现场复核,如评标结束一周内招标人和买方不被允许到业绩现场复核或复核后与提供的业绩和用户证明不一致,将导致废标)。 3)涉及到“或等同”的条款,必须在开标前得到书面同意。 4)分包商的选择过程及结果要及时通知买方。 5)投标人对本次投标设备在自有工厂进行全速、全流量性能测试验。 6)投标人对所有机泵的设计应按照API610及API682最新标准执行。
(2)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投标人应提供标明供货范围的PID、性能曲线、参考布置图。
(4)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自主编制,应体现卖方的技术响应,不应直接以买方的招标技术文件作为卖方的报价文件。
(5)所报价泵组应满足泵数据表所规定的工况及相关要求(包括工艺参数,泵型,材质,汽蚀余量,密封冲洗方案,关闭压力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1月27日9时0分
至
2026年2月1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13001615508050500485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油厂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1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联系人:
吴大为
联系人:
张宝强
电 话:
15031175920
电 话:
0311-8086008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文件
2026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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