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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总院澜盛三路工程前期服务总承包-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专业服务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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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州市政总院澜盛三路工程前期服务总承包-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专业服务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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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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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政总院澜盛三路工程前期服务总承包-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专业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澜盛三路工程前期服务总承包-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专业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澜盛二路工程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报告文件编制,并负责组织专家对所提交的有关方案报告书(表)进行评审,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批文,并按合同要求完成有关后续服务工作。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3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7供应商应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写能力。证明材料以提供2020年1月至今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至少1项为准。8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工程师(相应专业或相近专业)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应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供应商委派的设计团队成员不少于3个(含项目负责人),且需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职称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学历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09:30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382555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东座
采购方: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2月02日
相关附件专业分包询价函-定稿(澜盛三路工程前期服务总承包-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专业服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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