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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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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招标公告】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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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6-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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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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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I6401005358907954001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点:固原市-原州区 所属行业:国家机构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项目名称:固原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GYcgj2026((cg)-0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元):395000.00元/年6.最高限价(如有):395000.00元/年7.采购需求:序号 :1 ; 标的名称 :物业服务 ; 服务内容 :详见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 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供应商在( 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供应商在( 400-630-6886。),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2月02日上午9时00分至2026年02月09日下午17时00分,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截止时间:2026-02-13 14: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截止时间:2026-02-13 14: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华祺公寓1号楼14楼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13日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2.其他事宜: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固原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马生宏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九龙路7号联系方式:15809549588 采购人:固原市城市管理局2026-02-02 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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